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Y-ZBDL-2024-0134
项目名称:2024年“环保房山”微信公众号平台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38.510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510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2024年“环保房山”微信公众号平台运维项目 | 38.5104 | 1 | “环保房山”作为房山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充分调动宣传资源,形成环保的宣传力量,成为宣传房山环保人形象、树立广大市民环保意识的重要渠道。为保证“环保房山”微信公众号正常运行,需开展平台运维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扫描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发送至,且邮件主题需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件内容需写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如经办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广阳西路21号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7《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8《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1.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0《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1.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2《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1.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1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1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