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4-0702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分行对外业务宣传资料定点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JLFL2024-0702;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通化分行对外业务宣传资料定点供应项目;
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宣传折页、宣传单、宣传海报、条幅、展架、宣传板、标识牌等业务宣传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3年270万元人民币(具体购置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入围家数:3家;
7.质量要求: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符合通常标准;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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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8.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9.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10.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1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提供的物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印刷经营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四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