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渝协作“双十万”主题宣传营销活动

招标公告 2024-07-25 重庆
业主 单位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6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7-25至2024-07-31 地域:重庆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0827

  项目名称:2024鲁渝协作“双十万”主题宣传营销活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最高限价: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服务要求
2024鲁渝协作“双十万”主题宣传营销活动2,600,000.00元1为进一步深化鲁渝两地合作,促进旅游消费,拟开展鲁渝协作 “双十万”系列活动,包括“乘着高铁游鲁渝”文旅活动,鲁渝宣传推介等,通过鲁渝两地文旅协作,提升两地文旅知名度、美誉度。打造旅游精品线路,促进区域旅游市场发展。

  最高限价总计:2,6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 投标人是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本单位及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7月24日 至 2024年7月3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024年7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期限: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

  3.收款账户:

  户名: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

  账号:123907228910802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4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4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见现场大屏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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