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耕耘四十载,奋进新征程”40周年校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7-31 广州市
业主 单位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7-31至2024-08-06 地域:广州市 类型:视频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4D413C0641Z

  项目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耕耘四十载,奋进新征程”40周年校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耕耘四十载,奋进新征程”40周年校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耕耘四十载,奋进新征程”40周年校庆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一项

15万元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格文件声明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注:(1)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布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仅用于核对登记信息的正确性):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2)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文件系统”

  方式:在线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00秒~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品目类别:广告宣传服务

  3.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

  5.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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