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全球招商大会(活动会务承办)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9-30 深圳市
业主 单位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4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9-30至2024-10-14 地域:深圳市 类型:活动服务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4001834

  项目名称:2024深圳全球招商大会(活动会务承办)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45万元

  采购需求:2024深圳全球招商大会(活动会务承办)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其中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2024深圳全球招商大会(活动会务承办)工作,后续需完成长尾宣传,配合完成活动审计和绩效评估等工作。该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有权视中标供应商服务表现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0月8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10月10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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