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

招标公告 2024-10-08 福州市
业主 单位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开发与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开发与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93.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10-08至2024-10-21 地域:福州市 类型:活动服务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371-2441GDGH2186

  项目名称: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启动大会、创新成果宣传展示专区服务及整体宣传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博览会服务启动大会、创新成果宣传展示专区服务及整体宣传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925,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闭幕后一个月。

  采购包2(“知识产权专馆”布展服务及“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及金融创新专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博览会服务“知识产权专馆”布展服务及“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及金融创新专区”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75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闭幕后一个月。

  采购包3(知识产权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专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博览会服务知识产权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专区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37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闭幕后一个月。

  采购包4(知识产权助力百千万工程专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博览会服务知识产权助力百千万工程专区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47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闭幕后一个月。

  采购包5(知识产权联合技术性贸易措施助力企业产品出海专区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经验分享专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8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5-1博览会服务知识产权联合技术性贸易措施助力企业产品出海专区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经验分享专区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785,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闭幕后一个月。

  采购包6(“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专馆”布展及活动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6-1博览会服务“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专馆”布展及活动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63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闭幕后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启动大会、创新成果宣传展示专区服务及整体宣传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知识产权专馆”布展服务及“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及金融创新专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3(知识产权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专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4(知识产权助力百千万工程专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5(知识产权联合技术性贸易措施助力企业产品出海专区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经验分享专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6(“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专馆”布展及活动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启动大会、创新成果宣传展示专区服务及整体宣传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包2(“知识产权专馆”布展服务及“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及金融创新专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包3(知识产权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专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包4(知识产权助力百千万工程专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包5(知识产权联合技术性贸易措施助力企业产品出海专区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经验分享专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包6(“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专馆”布展及活动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开标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选择“新供应商开标大厅”里对应的项目进行开标、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电子签章。供应商亦可委派授权代表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开标,如供应商选择现场开标的,须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用标书)的U盘。(温馨提示:供应商选择“远程电子开标”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电子签章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统一安全认证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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