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泉州台商投资区新闻栏目”单一来源公告

招标公告 2025-03-12 泉州市
业主 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2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5-03-11至2025-03-14 地域:泉州市 类型:电视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泉州晚报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与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泉州台商投资区新闻栏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590]QZWB[DY]2025001

2、项目名称:与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泉州台商投资区新闻栏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与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泉州台商投资区新闻栏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2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5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06020200-电视服务与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泉州台商投资区新闻栏目”1(年)与泉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泉州台商投资区新闻栏目”3,25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5-03-11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5-03-14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5-03-18 14: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泉州市市辖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4楼开标室2室(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5-03-18 14:30:00福建省泉州市市辖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4楼开标室2室(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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