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6032024000183
二、项目名称:广告、摄影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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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盘古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2栋37层 | 350,000.00元 | 摄影服务(下浮比例):40%
| 99.1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摄影服务):
服务类(成都盘古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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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020400 | 音像制作服务 | 摄影服务 | 篇幅过长,详见磋商文件 | 篇幅过长,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即年度考核达80分及以上,取当年四次考核的平均值)且批复及资金落实后续签下年合同 | 篇幅过长,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萍(采购人代表)、顾小江、朱维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万以下 1.5%;100万—500万 0.8%;500万—1000万0.45%;按以上标准下浮20%。由于本项目单价报价因素,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预算金额*3年为基准。若因采购人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与成交人未能续签下一年合同,后续代理费退还,若因成交人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导致采购人与成交人未能继续合同约定,后续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