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NXF2025CG0006(招标文件编号:FNXF2025CG0006)
二、项目名称:阜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制作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大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镇新柳村刘棚48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告制作及宣传服务
费率(%):72.0000000
供应商名称:安徽水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阜南县经济开发区富陂大道与纬一路交叉口天筑广场红星美凯龙商场一楼109红星美凯龙商铺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告制作及宣传服务
费率(%):8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徽大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广告制作及宣传服务 |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为采购人提供标识标牌制作及相关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校对、印刷、包装、运输安装等相关服务工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相关事项通知时,应立即响应,并在采购人明确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工作。 | 1、根据采购人订制要求,将所需标识标牌及文本制作及时送货上门。无需设计的业务,确定制作内容和要求后6小时内到货;需要设计的业务,设计达到采购人要求、双方定稿后,6小时内到货。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 2、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设计服务。 3、成交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客户关于保密的一切要求。 4、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订制、设计、印刷、装订、保存、送货)所包含的费用。 5、服务期间供应商报价不以订印数量不同而作改变、不以原材料价格等其他任何因素而作改变,所有项目、所有服务实际验收通过数量×单项最高限价×最终成交费率结算。本项目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单价合同(成交单价=单项最高限价×最终成交费率)。 注:本项目暂估量为大概估算,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所有项目、所有服务实际验收通过数量×单项最高限价×最终成交费率结算。 | 二年(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进入下一年度服务期(合同费率不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采购人(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取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后续服务资格,也可重新招标。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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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安徽水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为采购人提供标识标牌制作及相关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校对、印刷、包装、运输安装等相关服务工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相关事项通知时,应立即响应,并在采购人明确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工作。 | 1、根据采购人订制要求,将所需标识标牌及文本制作及时送货上门。无需设计的业务,确定制作内容和要求后6小时内到货;需要设计的业务,设计达到采购人要求、双方定稿后,6小时内到货。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 2、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设计服务。 3、成交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客户关于保密的一切要求。 4、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订制、设计、印刷、装订、保存、送货)所包含的费用。 5、服务期间供应商报价不以订印数量不同而作改变、不以原材料价格等其他任何因素而作改变,所有项目、所有服务实际验收通过数量×单项最高限价×最终成交费率结算。本项目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单价合同(成交单价=单项最高限价×最终成交费率)。 注:本项目暂估量为大概估算,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所有项目、所有服务实际验收通过数量×单项最高限价×最终成交费率结算。 | 二年(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进入下一年度服务期(合同费率不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采购人(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取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的后续服务资格,也可重新招标。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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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任**、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按控制价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