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2026-01-13 杭州市
业主 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中标 单位
杭州千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万 招标时间:2026-01-13至2026-01-13 地域:杭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330114256050010000085

  二、项目名称: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项目报价:85(%)杭州千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商贸街202号
2项目报价:85(%)杭州起典广告工程有限公司义蓬街道义蓬中路772号
3项目报价:85(%)杭州红方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新湾街道潮悦前城5幢5-7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一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一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2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二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二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3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三新湾街道2025年图文广告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标段三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纬(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羿胜力,李志宇,周晓峰,倪洁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千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7.073.073.081.077.076.26.4782.67
1杭州起典广告工程有限公司77.074.077.073.074.075.06.4781.47
1大悦(杭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71.073.059.069.076.069.610.079.6
1浙江威克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73.075.063.076.077.072.86.4779.27
1杭州红方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5.273.282.261.272.272.86.4779.27
1杭州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杭州越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69.072.056.054.072.064.66.7171.3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杭州千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7.076.076.080.077.077.28.2485.44
2杭州起典广告工程有限公司78.074.077.077.073.075.88.2484.04
2杭州红方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6.271.276.260.273.271.48.2479.64
2浙江威克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73.074.058.077.072.070.88.2479.04
2大悦(杭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70.069.058.067.069.066.610.076.6
2杭州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杭州越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69.068.060.055.067.063.88.5472.34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杭州千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6.078.080.079.077.078.07.0685.06
3杭州起典广告工程有限公司76.078.079.077.073.076.67.0683.66
3杭州红方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4.275.280.260.273.272.67.0679.66
3浙江威克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72.077.060.077.072.071.67.0678.66
3大悦(杭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70.070.060.064.069.066.610.076.6
3杭州美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杭州越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69.067.055.056.067.062.87.3270.12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结合发改价格[2011]534号64%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0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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