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博物馆专题宣传推广项目

招标公告 2026-02-28 北京
业主 单位
首都博物馆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首都博物馆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6-02-27至2026-03-05 地域:北京 类型:网络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3695-XM001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博物馆专题宣传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300.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宣传片及直播

159.22

1

中国长城博物馆,位于八达岭长城脚下,目前已完成改扩建并将启动常设展陈提升改造工作,预计2026年中期向公众开放。本项目聚焦中国长城博物馆的建设、布展、公众开放的视觉记录与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北京长城文化带的文化表达。

02

宣传推广活动

141.56

1

中国长城博物馆,位于八达岭长城脚下,目前已完成改扩建并将启动常设展陈提升改造工作,预计2026年中期向公众开放。本项目旨在通过构建覆盖全域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实施高标准、创新性的整合宣传推广,全面提升中国长城博物馆作为国家级文化地标和“北京文旅新地标”的品牌影响力与社会关注度,引领文博行业宣传推广新标杆。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成果需满足中国长城博物馆 2026年中期开馆使用需求,并在开馆(以实际开馆日为准)一年内根据展览情况进行调整,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规定完成。 第2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成果须满足中国长城博物馆2026年开馆需求,并根据开馆时间动态变化的可能,随时调整跟进实施节奏,按照采购人要求规定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1包:■本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第2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2-27 至 2026-03-05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货物和服务。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部分采购流程要求。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