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宣传活动服务

招标公告 2026-03-05 成都市
业主 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2.00000万 招标时间:2026-03-05至2026-03-12 地域:成都市 类型:网络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6000061

  项目名称:2026年宣传活动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本项目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的,分包承担主体应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并提供分包承担主体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分包承担主体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分包承担主体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供应商和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若选择分包,则提供分包承担主体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情况:计划编号:51011626210200013980。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C04059900其他专科疾病防控服务。

  监管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二段36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