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世界讲述重庆”国际宣传推广活动

招标公告 2026-03-31 重庆
业主 单位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2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6-03-31至2026-04-08 地域:重庆 类型:海外营销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0589

  项目名称:“向世界讲述重庆”国际宣传推广活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服务要求
“向世界讲述重庆”国际宣传推广活动2,200,000.00元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组织参加国际旅展”“‘发现中国之美·相约新韵重庆’活动”“‘海外大V发现新韵重庆之旅’活动”“海外旅行商考察踩线活动”“‘华侨华人品巴渝’系列活动”“‘留学生推介官短视频’大赛”等主题子项目,包括活动方案策划、设计与执行,在境内外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报道。

  最高限价总计:2,2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作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自身为中型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投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将采购项目合同总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盖双方公章(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自身并非中小微企业的或者投标人自身为中小微企业,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将采购项目合同总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盖双方公章(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31日 至 2026年4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26年3月31日至 2026年4月8日(工作日9:00-17:00)。

  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缴纳标书费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号。

  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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