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平面、广播、网络及新媒体宣传项目(04包:微视频宣传)(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6-07-16 北京
业主 单位
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6-07-16至2026-08-06 地域:北京 类型:网络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0280-XM001

  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平面、广播、网络及新媒体宣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微视频宣传

  数量:1项

  采购内容包括:围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制作微视频,时长不少于4分钟,并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发布。

  围绕北京市教育系统重点工作、重要政策、重大活动,设计制作微视频产品;需配备专业团队负责设计制作;能够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刊发;微视频内不允许出现冠名赞助、植入广告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7-16 至 2026-07-24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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