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ZQ26C00168
项目名称:2026解放碑国际消费嘉年华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2026解放碑国际消费嘉年华 | 3,000,000.00元 | 1 | 项 |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力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34号)文件精神,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大背景下,积极发挥渝中区作为重庆母城、解放碑作为“全国示范步行街”的优势作用,助力推进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速渝中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在解放碑步行街举办2026解放碑国际消费嘉年华(以下简称“解放碑国际消费嘉年华”),投标人应结合渝中区的国际化、人文化、时尚化特色,展示渝中区的时尚消费品牌,促进渝中区消费升级,带动对外开放,对活动进行总体规划、搭建设计、策划执行、宣传推广及安保等,要求内容详实,确保策划方案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 |
最高限价总计:3,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启动项目筹备工作,并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进度安排推进方案策划、资源组织、设计制作、宣传推广及现场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活动整体时间节点完成。2.2026解放碑国际消费嘉年华现场展区展示周期不少于6天,具体起止时间以经采购人确认的活动排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8月17日 至 2026年9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本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获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9月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9月7日 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