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广告设计与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业主 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9500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6-08-28至2026-09-18 地域:喀什地区 类型:户外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j[2026]2802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广告设计与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1533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广告设计与制作服务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95000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院内各类宣传物料设计:健康科普海报、党建与医德医风宣传物料、折页、画册、院报、公示展板、台卡、活动背景、节日公益宣传、院内公告、新媒体配图、推文封面、科普长图等平面设计工作。设计风格贴合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庄重温馨、简洁大气。(具体详见第5章内容 )

  备注:本项目的预算总金额为:195万元/年,本次为单价招标,预算单价控制总价为:115337.00元。供应商报价时均不得超出各分项控制单价,若有一项超出,均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能力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续签次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当年服务期满后终止服务,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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