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到2022年12月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所属期为2021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1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6)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资格问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研监测、信息化建设与宣传教育等其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