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宽城区垃圾分类视频等宣传片制作及投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8-13 吉林
业主 单位
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20.00000万 招标时间: 地域:吉林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宽城区垃圾分类视频等宣传片制作及投放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预算、服务期及付款: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

采购

数量

采购预计

单价(元)

采购

总价(元)

制作周期

付款方式

JTZB2018

099

宣传片

4K高清摄像机拍摄以及制作,航拍设施需八旋翼拍摄,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

1200000

1200000

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完成

验收合格后付款95%,其余5%为质保金。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内包括广告制作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中规定的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申请人的制作团队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为中央级媒体拍摄制作公益宣传片的作品的业绩,并出具相关央直媒体参与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01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5、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中央级媒体拍摄制作公益宣传片的作品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央直媒体参与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01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3、售价:5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张宇

电话:0431-8999040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墨文

电话:0431-85370361

监管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内包括广告制作且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中规定的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申请人的制作团队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为中央级媒体拍摄制作公益宣传片的作品的业绩,并出具相关央直媒体参与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6日09:00至2018年11月01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01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6日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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