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地点(网址):
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3日13: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采用现场递交: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3.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寄送注意事项如下: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时。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18室,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黄秋玉,联系电话:0771-5703815。
(6)评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