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2021-10-11 广东
业主 单位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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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3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9-23至2021-09-23 地域:广东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20864二、项目编号:CLF0121GZ05ZC77三、项目名称:“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31号5,30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1-1电视服务“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1.围绕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组织策划专题宣传。2.落实“文明广州”系列专题片制作和“文明实践”网络直播。3.对标对表落实“两项测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宣传任务。4.用好全媒体手段,加强文明创建公益宣传。5.举办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重点聚焦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疫情防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等主题,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关键节点和时代主题,深入开展党史和“四史”学习教育等内容,对“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项目进行策划。“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要求结合自媒体全新呈现方式,在花城+APP、广视网、人民号、网易号、头条号、微博等多个平台进行发布推广,与中央媒体、省市属媒体、政务媒体等通过正能量的专题策划和全媒体产品推送,助力广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月。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所有要求。5,300,000.00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刘宗贵、尹韬、张容容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下列“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4.835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文明广州”系列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活动):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评审价格推荐排名广州市广播电视台通过通过5,300,000.00元5,300,000.00元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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