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或上年度任意一年度(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珠海城市形象国际传播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单位必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合同包1(珠海城市形象国际传播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响应)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文件提供《资格声明函》。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92271410@qq.com)。《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 名: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人民路支行银行账号:444000099013000097077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原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4、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