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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消费帮扶专区、公共品牌推广项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2016】17号的规定计取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消费帮扶专区、公共品牌推广项目):3.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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