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片制作项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相关文件计取。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若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叁仟元人民币时,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叁仟元计取。上述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公示结束后二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支付,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滞纳金(相关取费文件可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网站下载)。 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合同包1(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片制作项目):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