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媒体宣传及服务):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1(媒体宣传及服务):0.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