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记录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1-2024年北滘镇数字城管推广工程运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包1(2021-2024年北滘镇数字城管推广工程运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