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MGSLXFZD-2021-0111-A00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拍摄、推广奇乾中队主题纪实电影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9.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89.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围绕总队奇乾中队典型事迹,拍摄、制作、推广一部内容厚重、真实感人、引人深思的纪实类电影,项目包含电影脚本撰写(修改)、拍摄(含人员劳务、设备租赁、差旅费、保险等)、后期制作、包装、在国家级媒体平台推广发布所需的一切费用。电影成品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画质不得低于2K分辨率,电影(含素材)版权及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所有。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的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的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ttt包号 | 包内容 | 采购数量 | 交付地点 | 服务期 | tt
tt1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拍摄、推广奇乾中队主题纪实电影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合同签订后1年。 | tt
t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的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的要求。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5)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落实有关政策,详见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并且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8、投标人必须对本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9、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如有上述违法失信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2日 至 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内蒙古景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创业路新公馆8号楼12A楼)获取采购文件或联系项目经理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景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创业路新公馆8号楼12A楼)获取采购文件或联系项目经理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创业路新公馆8号楼12A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