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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收取
合同包1(松山湖20周年纪录短视频传播推广):2.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经评审,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采购小组一致推荐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