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即开票社会渠道营销活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4500.00元。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合同包1(即开票社会渠道营销活动):1.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异议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向代理机构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