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福建文化海外驿站运营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2021-12-03 福建
业主 单位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中标 单位
福州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14.6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12-01至2021-12-01 地域:福建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0FJHFGK2021006(招标文件编号:3500FJHFGK2021006)

二、项目名称:2022年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福建文化海外驿站运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八一七中路41号新兴大厦二层建发国旅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城(闽江苑)

中标(成交)金额:69.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东南网海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1#福建日报大厦4层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ttt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tttt1   福州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2年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澳大利亚、新加坡)+福建文化海外驿站(新加坡)     澳大利亚、新加坡     1.提供合作主体所在的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成立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配备相应办公软硬件设施设备及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1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在本项目规定的范围内的推广、运营服务,并负责本项目相应伴随工作、服务及服务成果资料。  tttt       tttt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tttt2   福建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2年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日本、法国、英国)+福建文化海外驿站(法国、英国)     日本、英国、法国     1.提供合作主体所在的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成立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配备相应办公软硬件设施设备及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1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在本项目规定的范围内的推广、运营服务,并负责本项目相应伴随工作、服务及服务成果资料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tttt       tttt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tttt3   福建东南网海外传媒有限公司     2022年福建文化海外驿站(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菲律宾、阿根廷、日本)     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菲律宾、阿根廷、日本     1.全年负责提供、管理和运营不低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室内活动场所;场所要求地处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区域,可举办小型室内演出(大型演出活动须另外提供合适场地),可满足展览展示和教学培训的需求(至少具备一间教室和一个展厅),以及一台不小于60寸LED显示屏(“文化一点通”)。指定专人负责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1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在本项目规定的范围内的推广、运营服务,并负责本项目相应伴随工作、服务及服务成果资料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tttt       ttt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涂慈云;评审专家:肖贵津,翁少华,陈明华,刘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所列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下浮20%,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下浮30%,且最低为1000元执行。(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服务费缴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130101260052707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252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合同包1:因本项目合同包1递交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采购程序终止。
8.2、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合同包2: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2)合同包3: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其中《文化中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依法纳税证明为2021年10月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未提供有效的税收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依法免缴税款情况说明,故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其余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合同包4: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8.3、合同包2-4中标信息
(1)合同包2名称:2022年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澳大利亚、新加坡)+福建文化海外驿站(新加坡);中标人:福州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合同包3名称:2022年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日本、法国、英国)+福建文化海外驿站(法国、英国);中标人:福建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3)合同包4名称:2022年福建文化海外驿站(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菲律宾、阿根廷、日本);福建东南网海外传媒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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