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地点(网址):
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3、投标确认: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还须按投标确认函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17时前(投标确认函样张附后)。
4、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
(电子投标相关学习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2d44db10df9111e9b92b0f36d4889416。)
7、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0579-86655381市公安局:110、0579-86096000
市检察院:0579-86642000市法院:0579-86620148
市公共资源办:0579-8669183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6691729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