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社治委微信平台运营及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中选公告

中标公告 2021-12-10 四川
业主 单位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社治委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中标 单位
四川沐木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6.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12-07至2021-12-07 地域:四川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SCSZ-BX2021027号(招标文件编号:SCSZ-BX2021027号)

二、项目名称: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社治委微信平台运营及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沐木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2号附3号

中标(成交)金额:1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ttt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tttt1   四川沐木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微信平台运营及新媒体宣传推广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社治委微信平台运营及新媒体宣传推广     (一)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微信公众平台的全面托管运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号的开通与认证、图文消息推送、公众号内各个页面与菜单版面优化、多媒体制作(h5、海报等)、自动回复、粉丝互动、活动策划推广及执行、以及其他采购人所需要的该公众号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通过各种合法形式的运营为采购人提供真实的粉丝增长,截止服务期届满,公众号粉丝数量应至少自然增长1000人;
(三)推送频率为一周不少于3次,其中原创内容不少于1条;
(四)供应商在项目完结时需向采购人交付书面签章的、具备专业性分析的《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报告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和效果图表分析、用户行为分析及需求点分析、活动效果及反馈分析(若有)、粉丝增长情况等等;分析报告不得仅以公众号后台自带图表为主要内容,交付时间为项目完结前7个工作日内交付一年内全面分析报告。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派遣一名运营专员,全职负责新媒体平台内容的采集、创作、编辑和维护。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tttt       ttt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华、张光元、凌国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由中选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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