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宣传气氛布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12-24 福建
业主 单位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7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12-23至2022-01-13 地域:福建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2JFZBGK2021010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宣传气氛布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0000元   
t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0000元
t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ttt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tttttt1-1C200399-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1(项)否本项目须对同安区所属区域进行宣传气氛布置,服务年限为一年,宣传气氛布置内容、数量、时间等按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3700000ttt             合同履行期限:t合同签订后,于2021年1月27日前完成春节气氛布置。其它节假日布置时间按采购人具体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描述: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描述: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5)小型、微型企业。(6)监狱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2316:552022-01-07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130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5(C403)收标处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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