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好粮油”高铁广告(线路1、2、3)、电视台广告、户外广告投放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2021-12-24 辽宁
业主 单位
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中标 单位
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04.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12-20至2021-12-20 地域:辽宁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辽宁好粮油”高铁广告(线路1、2、3)、电视台广告、户外广告投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JH21-210000-72975

项目名称:“辽宁好粮油”高铁广告(线路1、2、3)、电视台广告、户外广告投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广告

供应商名称: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29层

中标(成交)金额:2,79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电视广告

供应商名称:沈阳视讯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51-1号2-18-2

中标(成交)金额:1,32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LED和公交广告

供应商名称:沈阳视讯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51-1号2-18-2

中标(成交)金额:9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广告

服务类

名称:C0806广告服务

服务范围:高铁媒体广告投放服务

服务要求:1.以沈阳为中心,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沈阳-福州等始发终到或途经的线路,覆盖华北、华东地区,其中沈阳-福州车次每月运行次数不低于5次,车次要求为直达车辆,不可拼接。2.以沈阳为中心,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沈阳-上海等始发终到或途经的线路,可覆盖长三角经济区,沿途经过华北、华东地区,其中沈阳-上海车次每月运行次数不低于5次,车次要求为直达车辆,不可拼接。3.以北京为中心,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北京-上海等始发终到或途经的线路,主要以京沪线为主,可覆盖华北、华东地区,其中北京-上海车次每月运行次数不低于5次,车次要求为直达车辆,不可拼接。

服务时间:广告正式投放上刊之日后,连续365天(为列车在线上运行时间)

服务标准:依照政府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电视广告

服务类

名称:C0806广告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LED和公交广告

服务类

名称:C0806广告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秋原、李颖之、严健、宋大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广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在投标报价中应给予考虑。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不足壹万按壹万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32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电视广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在投标报价中应给予考虑。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不足壹万按壹万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56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LED和公交广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在投标报价中应给予考虑。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不足壹万按壹万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9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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