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2021-12-24 广东
业主 单位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中标 单位
广州九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7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12-17至2021-12-17 地域:广东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0835-210Z22409271二、项目名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广州九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广棠西路18号三楼A053房1,7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1其他商务服务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服务江门两级法院审判专题宣传按照磋商文件附表1技术参数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达到行业标准及江门两级法院使用需求1,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伟操史向兵袁志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0%;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 ,合计收费=1.5+2.4=3.9万元(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2.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专题宣传):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广州九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5.3325.0016.4786.8011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006.0020.0057.0022深圳微盐红擎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5.6714.0016.2045.8733深圳沃利创意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磋商谈判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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