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10012100652001(招标文件编号:Z1310012100652001)
二、项目名称: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委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廊坊市文明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尖塔路199号第一幢厂房内
中标(成交)金额:552.96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ttt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tt
tt1 | 廊坊市文明广告有限公司 |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委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服务 |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委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委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 合同签订后2日内组建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固定的专职工作队伍,3日内正式组织开展绘制文化墙、捆扎空中线缆工作,40日内完成。其余项目10日内完成。 | 合格 | tt
tt | | | | | | | tt
t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主雪梅、赵侠、王顺新、王辉、何景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