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2-02529
二、项目编号:CLF0121GZ15ZC87
三、项目名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2年规划类宣传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2年规划类宣传):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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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华南报业发展部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18楼 | 2,580,000.00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2年规划类宣传):
服务类(人民日报华南报业发展部)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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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告服务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 2022年规划类宣传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2年规划类宣传。 | 1.就采购人提供的推广材料,在央级媒体客户端进行信息流式的文字、图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推广传播,全年次数不少于20次。2. 从宏观或微观的不同角度切入,解读广州城市规划发展成效,开展主题策划2次,并在中央级或国家级媒体纸质载体进行推广。3.策划制作H5新媒体产品1期。4.针对推广传播成果进行分析统计并出具宣传优化建议。5.以迎接历史文化名城获批40周年为契机,拍摄3集或以上(每集时长20分钟广州名城40年发展回顾系列片,全方位展现广州名城保护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并在电视媒体平台推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所有要求。 | 2,580,000.00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薛长青 张南岭 陈敏玲 陆珩
采购人代表名单: 徐鸿琳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经费-2022年规划类宣传): 2.764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