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YFCGGK2022011
项目名称:恩平市生猪产业园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4,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
合同包2(品牌推广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2-1 | 品牌推广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合同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 (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采购):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注: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
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
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包2
(品牌推广服务采购):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注: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
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
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