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纪录片《镇北烽火》、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2-013
项目名称:关于纪录片《镇北烽火》、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1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关于纪录片《镇北烽火》、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012,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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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音像制作服务 | 纪录片《镇北烽火》、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12,500.00 | 6,01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关于纪录片《镇北烽火》、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关于纪录片《镇北烽火》、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二者选一即可),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含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供应商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3.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0日 至 2022年05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在线上传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不见面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