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350424]FJSZF[DY]2022001
2、项目名称:宁化旅游品牌线下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协商保证金 |
1 | 1-1广告服务1项380000否 | 380000 | - | 76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宁化旅游品牌线下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牛心坝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开标现场提供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代表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开标现场。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6-14 16:37;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6-17 23:59: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6-22
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联大厦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6-22 15:30,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联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