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038
二、项目名称: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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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柬广告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宝光村七社1层 | 84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首柬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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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告服务 | 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 | 2022—2023年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制作 | 正式制作前,成交供应商需到现场进行复核尺寸,供应商设计的标识内容必须经过采购人审定后才能进行制作和安装。 | 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项目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起,采购人通知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和安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商无法进行制作的,工期顺延。 |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5、货物在安装过程中,供应商应做好墙面保护和现场清洁,因安装使用方式不当造成的墙面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 | 84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丹(采购人代表)、韩幸、杨大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01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用途、数量及技术参数、简要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3、本项目预算金额:84.2万元,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据实结算;成交下浮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