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2年北京客源地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2-08-03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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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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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2-08-02至2022-08-09 地域:福建 类型:活动服务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BYZB[GK]202201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2年北京客源地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0806-广告服务广告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服务结束。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其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八、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条款规定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02 09:24至2022-08-0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23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开标室)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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