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宣传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2-08-05 珠海市
业主 单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5.00000万 招标时间:2022-08-04至2022-08-11 地域:珠海市 类型:活动服务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2-ZH2CFGW-160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宣传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650,000.00

6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其它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邮箱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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