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550
二、项目名称:2022-2023年成都文旅国内宣传营销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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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号 | 19,5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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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告服务 | 广告服务 | 本项目主要包括:(一)成都文旅媒体宣传营销;(二)成都文旅参加国内重要展会(交易会)宣传营销;(三)开展实施成都文旅主题推介活动;(四)成都文旅网络直播宣传营销;(五)成都文旅(本市)重大主题文旅宣传营销活动;(六)成都文旅宣传产品创作生产;(七)
2023“最成都?生活美学新场景”推选推介活动;(八)2022—2023年度成都市旅游咨询体验中心日常运营维护。 | 国家级媒体不少于4个整版进行宣传,省市级重点媒体不少于6个整版进行宣传,新媒体头条宣传数量不少于300篇(次),国家级媒体、省市级媒体、互联网及新媒体、全国性垂直领域平台,年度累计参与报道媒体数量不少于500家(次),达成传统及互联网媒体全年报道规模总和不少于1800篇(次),新媒体全年报道规模总和不少5000篇(次),宣传覆盖率不少于1亿人次,充分扩大宣传传播声量,激发全国游客到蓉旅游热情。其余详见附件。 | 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 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19,5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鲜英、田坤契、宋燕(采购人代表)、廖媛媛、张秋宁、王华蓉、闵红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500万(含)部分乘以0.8%计算收取,500-1000万(含)部分乘以0.45%计算收取,1000-5000万(含)部分乘以0.25%计算收取]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后下浮5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4.20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10022210200007878[2022]01360,预算品目:广告服务,行业类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