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电视服务 | 乡村振兴成果宣传 |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拍摄、素材整理、影片剪辑(包括配音、配乐、剪辑)、美术包装、动画特效制作、播放等费用,制作工作由成交供应商结合采购人的宣传需求负责策划、拍摄、编写等。拍摄必须全程高清,采用广播级高清设备进行拍摄,器材是专业拍摄影视片的高清数码摄像机;适当运用航拍、影视特效、音效、相关的场景美术等辅助手段。拍摄制作全部环节应由具有资深影视拍摄制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完成。 | (1)陆丰城市文化宣传片:组织专业团队高清拍摄陆丰城市文化宣传片,长度约8分钟,重点表现地方的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和乡村振兴6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展现新陆丰全面振兴的蓬勃活力。(2)由专业团队制作陆丰乡村振兴和风土人情相关电视节目,并在央视等媒体和电视栏目中播出,时长不少于80分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 1期:1、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2、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服务合同要求等。 | 1,2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