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服务

招标公告 2022-08-22 重庆
业主 单位
重庆大学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重庆大学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8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2-08-19至2022-08-29 地域:重庆 类型:广告外包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U-GZ-FW-2022-094

  项目名称: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服务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第二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10日-2022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所投项目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项目名称: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服务

财政编号:CQU-GZ-FW-2022-094

项目编号:50000120220819030108001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

银行信息

1

账号1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08710306085845账号2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8603账号3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42904

 

银行行号: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注:各投标人汇款时,请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请勿擅自删减或改动。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信息

  1.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9、B10 栋。

  (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现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行业。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九)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十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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