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融媒体中心购买新闻宣传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22-09-08 漳州市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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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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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2-09-08至2022-09-19 地域:漳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1、项目编号:[350625]JFZB[DY]2022001

  2、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融媒体中心购买新闻宣传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协商保证金
11-1新闻服务1项500000否其他未列明行业50000050000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购买新闻宣传服务厦门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22号150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9-08 11:55;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9-14 23:59: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9-19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5单元 - 开标室1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9-19 10:00,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5单元 - 开标室1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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