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C-[2022]-0808
项目名称:2022年宣传片制作及跟拍服务营销中心
预算金额:5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一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具有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5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中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3.6拒绝被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B座438室(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2年宣传片制作及跟拍服务营销中心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YC-[2022]-08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宣传片制作及跟拍服务营销中心,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2年宣传片制作及跟拍服务营销中心;
2.2项目内容:(1)党建类宣传片制作2部(市区及外县)、卷烟销售工作及全局重点工作宣传片制作3部;(2)会议及活动跟拍素材收集19次;
2.3招标控制价:503500元(其中宣传片制作:456000元,跟拍服务:47500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2.7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一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具有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5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中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3.6拒绝被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截图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打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截图打印,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09日13时30分,地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B座438室(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长春市局(公司)烟草在线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