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022066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文体旅局“1+N”系列宣传短视频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州市鼓楼区文体旅局“1+N”系列宣传短视频项目,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经营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政策:无。(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要求的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 至
2022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
方式: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217号福商楼五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