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LGDD20220005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系列教育活动提供相关的保障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活动结束;投标人应于活动开幕式前2天(日历日)将场地设置完毕交于采购人。于活动开始之日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评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注:采购单位将通过“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线上领取)
方式:线上领取:投标人应当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法人证明书、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资料审核,报名资料符合要求后发放遴选文件。(无发票,可提供收据,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圳市龙岗区白灰围二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