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拾忆鸢都》纪录片前期采风、剧本编写、拍摄、宣传发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202000817
项目名称:电影《拾忆鸢都》纪录片前期采风、剧本编写、拍摄、宣传发行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影《拾忆鸢都》纪录片前期采风、剧本编写、拍摄、宣传发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加大全市文化旅游品牌宣传与推介,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竞争力,拍摄纪录片电影《拾忆鸢都》,华之风起(山东)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期制作国家级的宣传影视片,获多项国际、国家级大奖,如:院线电影《少年日记》入选第13届澳门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一等奖);院士纪录片《薪火相传沐春风》入围第11届北京国际网络电影展-荣获最佳短视频奖;纪录片《本色传承》在第27届中国纪录片学术盛典中荣获理想照耀中国—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优秀作品奖、荣获一等奖。该单位具有丰富的拍摄、制作纪录片的经验和完备的技术团队,拥有高档专业设备,技术力量强。电影《拾忆鸢都》作为潍坊首部非遗类纪录影片,依托华之风起(山东)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影片创意策划、剧本写作、演员聘用、拍摄团队、后期制作和宣传发行等事宜的全部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选取潍坊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参与剧本创作及电影拍摄的日常运作和指导等工作、联合出品共同享有本片的著作权,本片计划冲击国家级纪录片最高奖项,与其合作对拍摄高质量纪录片、冲击中国纪录片国家级大奖具有决定性作用,纪录片定于2022年12月20日前交予国家广电总局或电影主管部门审查,因本项目对拍摄经验、影片质量和奖项要求极高,时间紧、任务重,该公司在纪录片电影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领先的案例,《拾忆鸢都》由华之风起(山东)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导拍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与其合作具有唯一性,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华之风起(山东)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77号新媒体基地A座2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23日 至 2022年11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请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后30分钟内自行在系统内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附件《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供应商手册)》及采购文件中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其他约定。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
3、为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供应商多次报价的安全保密,本项目采用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项目网上“在线会话”“在线报价”功能,按照《网上“在线报价”功能操作说明》等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谈判、二次报价等;各供应商应熟悉网上“在线报价”“在线会话”操作流程,确保网上“在线报价”顺利进行。